2020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海通处以罚款20万元。 潘洪(海通股份有限公司认真人)武银罚字〔2020〕第2号 以下为原文: 未按划定推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行政信息公示表 行政内容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罚款1万元行为范例抉择日期2020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作出行政惩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天眼查显示,海通期货于1993年3月18日在上海市工商局挂号创立。法定代表人徐凌,[金融棱镜网],公司策划范畴包罗商品期货经纪, ,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等。2018年03月06日,海通期货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72595。海通期货的第一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68亿股,持股比例66.67%;第二东为上海盛源房地产(团体)有限公司,持股4.33亿股,持股比例33.30%。 1 报送单元:(盖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法令事务处 报送时间:2020-5-27罚款20万元作出行政惩罚备注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9日讯 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政惩罚信息公示表(武银罚字〔2020〕第2-3号)显示,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期货”,872595)华中分公司未按划定推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武银罚字〔2020〕第3号抉择构造名称2对海通期货华中分公司未按划定推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行政惩罚抉择书文号2020年5月26日 另外,潘洪对海通期货华中分公司未按划定推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潘洪处以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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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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